《北爱》再闹纠纷:李亚玲诉陈思成侵权
新浪娱乐讯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爱情故事》编剧的版权之争再起硝烟,继陈思成(微博)7月召开说明会后,该剧的联合编剧李亚玲(微博)再度开炮,痛斥陈思成方面的说法严重失实,自称陈思成在其毫不知情的前提下与制片方签订合同,擅自将剧本拍成电视剧,系侵权行为,遂以此为由起诉陈思成,并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于8月10日正式受理了这一侵权民事诉讼案。 版权纷争由来已久最大争议点:谁是剧本的主要贡献者
随着年初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的热播,一场编剧的版权之争闹得沸沸扬扬,集编、导、演于一身的陈思成和联合编剧李亚玲展开了口水战。虽然两人并未当面对质,但一直把微博和博客作为战场隔空掀骂战,言语间火药味十足。
今年7月,陈思成更是召开了版权说明会,双方的最大争议点在于谁才是该剧的主要贡献者。说明会上,陈思成在律师的协助下,展示了自己2006年来创作的人物小传、剧本大纲以及跟制片方签订的编剧合同,认为自己才是《北京爱情故事》剧本的最主要创作者。然而,李亚玲不以为然深感气愤,在采访中表示陈思成创作的前十集是在两个“枪手”的帮助下完成的,并有短信为证,而自己对剧本进行了重新创作,尤其对后半部分的大纲进行了修改,而剧组也因自己完成的初稿拉到了投资,认为自己才是最主要的贡献者。
硝烟再起可能对簿公堂
李亚玲诉被侵权 陈思成方面积极应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日(8月10日)13:08分,李亚玲在微博附上了律师发表的一篇名为“《北京爱情故事》法院正式立案”的博客链接,意欲和陈思成对簿公堂,并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与8月10日正式受理此案,案件的性质为侵权民事诉讼。
在博客中律师代为李亚玲发言,称此案不是“违约之诉,不是关于稿酬问题”,而是“未经李亚玲书面授权,《北京爱情故事》剧本被擅自拍成电视连续剧的问题,是《著作权法》‘摄制权’被侵权问题。”该博客中称,近日陈思成单方面宣布要把《北爱》拍成电影,而此前陈思成与《北爱》制片人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作为联合编剧的李亚玲并不知情,她本人没见过合同,也从未签过字或者授权陈思成代签。而李亚玲在看到新闻后向委托律师索要合同时,却遭到了拒绝。因此,李亚玲以“侵权”为由一纸诉状将陈思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被告的侵权行为,并停止侵权行为(发行和上映);同时,李亚玲明确要求陈思成在新浪博客和微博上连续30日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按许可费的两倍赔偿经济损失。
对此,新浪娱乐连线陈思成的经纪人,对方表示目前还未收到法院方面发来的诉状,如果要对簿公堂也会积极应对,在律师的协助下据实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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