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 发表于 2016-10-28 11:03

村主任借村民3万元后"躲猫猫" 被法院拘传

       章某是芦溪县某村委会主任,2014年9月向村民宋某借款3万元,承诺两个月内偿还。借款到期后,章某未按时还款,宋某多次催讨未果,将章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去年2月经法院判决后章某仍拒不偿还。2015年4月,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章某不仅拒绝到庭,还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      2016年10月25日,执行干警再次找到章某,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告知其如果再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终,章某当场凑足了3万余元标的款并交至法院。

不值得 发表于 2016-10-28 13:36

借的就得还 再借不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村主任借村民3万元后"躲猫猫" 被法院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