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子肇事致人亡 车被扣押停车场半年停车费9600元
今年4月4日下午,她从泾阳驾车沿310国道回临潼,走到高陵与临潼交界处的一个十字时,与一个50多岁的骑车女子相撞,造成对方不治身亡。 事发后,临潼交警率先赶到,勘查了现场,控制了于女士,并将事故车拖离。没走多远车被死者家属拦下,随后高陵交警赶到,在死者家属要求下,临潼交警将于女士及事故车移交给高陵交警。 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于女士负全责,案件的处理以于女士被刑拘并移交司法程序终结,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于女士赔付了50万元。随后,于女士被判缓刑。10月24日,于女士暂获自由后想起被扣的车。询问交警部门和法院后才知道,车一直被扣押在高陵区西关一个叫千里马汽修厂的停车场,且取车需要本人办理。她去取车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说停车费9600元。 于女士先后找到交警部门和法院交涉。“交警队说他们没有保管几天,法院要保全证据,就移交给法院了。”于女士说,高陵交警称早在4月28日就将车移交给高陵法院,所以停车费与交警队无关。于女士找到法院,一名法官同样称无可奈何,费用是民营停车场收取的。“难道高陵执法机关没有专用停车场吗?”于女士说,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她交了3000元停车费,但对方不提供任何票据。于女士是 蓝瘦香菇啊 告诉你别逼我,你要是在逼我,我就装死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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