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ll 发表于 2016-11-5 09:52

女子在LV专卖店偷走2万元皮包 200块钱卖他人

      2016年5月21日, 韦某 闲来无事来到南宁市某购物中心,进入位于商场一楼的国际知名品牌 LV 专柜,在游走一圈后相中了位于靠墙一侧 皮包 柜上的一款价值近两万元的红色手提 皮包 。不过囊中羞涩的 韦某 无力支付该手提包高昂的价格,于是, 韦某 先是偷偷的将该手提包从柜台上拿至鞋子专柜的角落,然后试穿起鞋子以分散销售员的注意力。在连续试穿完几双鞋子后对销售员说鞋子都不合适,此时的销售员毫无怀疑,几次进出仓库替 韦某 取鞋,就在销售员拿着鞋子转身之际 韦某 迅速将早已放在鞋柜角落里的手提包放入自己随身携带的手袋里,随之溜走。销售员在清点货品时发现少了一款手提包,查看店里监控得知是 韦某 所为,遂报警。      据了解, 韦某 在偷盗得手后将手提包拿至回收二手产品市场以两百块的价格卖给他人,随后,其将所得赃款挥霍一空。      近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 韦某 提起公诉, 韦某 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人民币三千元。

淡然/ 发表于 2016-11-5 14:43

上万的200快就卖啦 傻逼啊

老男孩02 发表于 2016-11-5 16:36

2万啊 200就卖至少也要在后面加个0啊贱卖 卖的也太便宜了

所谓爱情 发表于 2016-11-15 20:24

所谓道,全凭于心,心在哪里,道就在哪里。道在心里,不在嘴上。所谓大道三千。万事皆有道理。做人要信道,但不可迷道;要悟道,但不可求道;要明道,但不可证道!所行之事,善念为先,其次为义,最后虑己。凭心为之,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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