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mo 发表于 2017-1-22 09:07

南通一男子补办身份证 发现自己已“死”16年

      2001年,南通市港闸区时年50岁的严某因为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遂决定独自一人外出打工,之后便再也没与家人联系。由于严某杳无音信多年,严某的妻子便于2013年向港闸区法院申请宣告严某死亡,法院向严某所属社区、派出所进行核实,严某确已出走多年、下落不明,后又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寻人公告。经过一年公告期,在仍然没有严某下落的情况下,港闸法院于2015年1月作出了对严某宣告死亡的判决。
       谁也没想到,2016年底严某突然回到了家中。经过询问,原来16年前,严某打工辗转几个城市后,最终在徐州落脚。因为走的时候家里还没有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给家里寄的信也一直没有回应,加之后来老家又拆迁了,更是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严某便在徐州定居下来,这样一过就是16年。  直到去年的一天,严某因为身份证丢失,前往派出所咨询补办事宜时惊讶的得知,自己的户籍信息因为“死亡”,已经被注销了。经民警提醒,严某意识到自己的家人可能通过法院宣告自己“死亡”了。当年年底,严某终于回到阔别十六年的家中,随后向港闸法院申请撤销宣告死亡判决。  港闸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卫华介绍说,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经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因为如果一个人长期失踪,他的近亲属将面临很多问题,比如无法处置家庭财产,其配偶无法组建新的家庭等。如果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定没有死亡,法院经申请将撤销其死亡宣告。

无谓青春 发表于 2017-1-22 16:26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家里人也不能那么做啊

疯狂的小帅毛 发表于 2017-1-30 10:45

在网上看到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你遇到外星人,你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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