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砍死室友 检方申请强制医疗
淮北男子王某,在精神病发病期间,持刀砍死了室友。经鉴定,王某是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考虑到王某有危害社会的可能,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申请对王某强制医疗。3 月 13 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某今年 30 岁,在合肥一家公司就职。早在 2012 年 12 月,王某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 , 一直接受精神治疗。2016 年初,王某认为病情已得到控制,于是自行停止用药。2016 年 5 月,王某与同事徐某、郑某同住一室。2016 年 6 月 6 日凌晨,王某起床上厕所时因声响较大,与徐发生争执。随后王某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砍向徐某,后者当场身亡。 警方接到报案后将王某控制。此时王某精神恍惚,回答警方讯问时说感觉自己被人利用了。经鉴定,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考虑到王某有危害社会的可能,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其强制医疗。庭审时,王某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表示将配合司法机关对儿子进一步治疗,不再给社会带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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