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狸小子 发表于 2017-3-30 10:35

事故后"喋喋不休" 女乘客遭二次事故腿部截肢

   3月26日13时左右,在龙岗坂田辖区布龙路从东往西方向的坂田医院路段,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当时,两车只是产生了轻微的擦碰,但涉事的双方,却并未迅速报警、取证,反而是各自报保险,并在事故现场徘徊。
   深圳市交警局龙岗大队坂田中队民警黄警官:"事故发生后,双方检查车辆时,后面一辆黑色轿车刹车不及。危险标识设置太近,只有8米,女士膝盖粉碎性骨折,经医院判定可能需要截肢。"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涉事双方在车道中停留了约半个小时之久,当后面的车辆迎头撞上时,其中一位女乘客恰好站在前方两车之间,双腿被夹中。这起二次事故,给这位女乘客造成了严重的创伤,肇事司机事后则供述,自己当时是刹车不及,导致了意外的发生。
      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交警也提醒,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们应及时撤离,切勿长时逗留在车流中间。而在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时,危险标识需摆放在车辆后方50到100米,以便让后方车辆不至于刹车不及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如果发生事故,应当快速撤离,并报警,如果车辆难以移动,开启报警灯,并设立警告标志,否则造成二次事故,将要负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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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吻吻你 发表于 2017-3-30 16:39

惨不忍睹啊危险标识设置太近,只有8米怎么考的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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