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书生 发表于 2017-5-5 11:11

济南女孩文化东路被撞,撞人司机所在公司被判赔32万

   5月4日,15岁女孩在济南市文化东路被撞一案等来一审判决。历下区法院燕山法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肖统帅在事故发生时系履行职务行为,其所在单位国井酒业有限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向原告刘薇艺赔偿医疗费等共计32万余元。据了解,女孩目前在天津住院治疗,仍处于昏迷状态。

墨色签华 发表于 2017-5-5 17:07

32万又怎样 能换回一个健健康康的女孩 才15岁啊 要承受多少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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