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月 发表于 2017-6-21 08:37

借用他人医保卡手术中意外死亡

   年近80岁的王婆婆家住孝感农村,老伴去世后一直寡居。近日,她突感髋部疼痛,子女将她送到青山一家医院就诊。因她没有医保卡,就借用了家住青山的表妹赵婆婆的医保卡。因两人年纪相仿,长相相似,逃过了医院的审查,成功以赵太婆的名义办理住院手续。   经检查,王婆婆左侧股骨颈骨头下骨折,需要进行左侧人工股骨头置换手术。住院2天后,医院就为王婆婆安排了手术。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手术中,王婆婆突发心跳骤停。医院立即进行了心脏复苏及除颤等抢救治疗,但王婆婆还是于当天下午3时被宣布临床死亡。   王婆婆的儿子认为,母亲住院前身体一直很好,手术中意外死亡是医院抢救措施不当所致。   当天下午,王婆婆的十几个亲属从孝感赶来,大闹医院。院方立即报警,同时请青山区医调委介入。区医调委指派人民调解员赴现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因涉及办理死亡证明,王婆婆的儿子只好说出实情,死亡证明的姓名不能用医保卡的姓名,并承认借用了亲戚的医保卡。随后,派出所民警对冒用医保卡一事做了笔录,并进行录音录像。   青山区医调委调解员夏小安查看了王婆婆的病历,并询问了王婆婆家属和医院相关负责人。王婆婆家属认为,借用他人医保卡确有过错,但这和王婆婆的去世没有直接关系,要求医院支付30万元赔偿款。    院方负责人表示,在王婆婆手术前,已明确告知手术风险,家人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中,医院治疗过程操作规范,也及时进行了抢救行为。同时,患者借用他人医保卡,隐瞒了本身的其他的病情,有诈骗之嫌。出现意外纯属偶然,医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通过查看双方的证据,夏小安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借用他人医保卡和发生医疗事故是2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医院在手术前没有审慎考虑患者的手术风险,也存在一定过错,建议医院酌情给予补偿。   经过连续12个小时的谈判,直到第二天凌晨4时,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支付近15万元的补偿款。

明哲 发表于 2017-6-21 16:11

如果是医院的失误那医院该赔钱的 不过借用他人医保卡病人也有责任医院可以少担点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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