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拒接受检查 高速拖行辅警2.9公里
6月20日晚,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吴振华、蔡志鹏等人在东至县龙泉镇大转盘处,开展查处酒、毒驾专项行动。 当晚20时50分许,驾驶员吴某(男,40岁,江西省鄱阳县人)驾驶号牌为浙J9HR00越野车行驶至被检查路段,现场执勤人员示意靠边停车熄火接受检查,驾驶员吴某不予理睬,仍驾驶车辆向前缓慢行驶,并将辅警蔡志鹏撞倒在地,造成其腿部受伤。 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此时在该车主驾驶一旁的辅警吴振华,一把抓住车驾驶门内侧把手及车窗下沿,脚踩车外侧踏板,再次责令驾驶员停车熄火,但该车却加速行驶,导致吴振华被强行拖行。该车高速行驶了约2.9公里后,至让塘大道处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相撞,导致吴振华重伤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吴振华因公殉职。 犯罪嫌疑人吴某被抓获后交待,当晚曾经饮酒,因害怕检查驾车逃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2015年以来,安徽共有465人被“终生禁驾”,其中,涉及饮酒后驾驶被“终生禁驾”的106人,占“终生禁驾”2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形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终生禁驾”:一是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二是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这种人就该终身禁驾高速拖行辅警2.9公里极其恶劣就该判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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