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ff 发表于 2017-6-24 12:24

屡“醉”不改 第三次酒驾上高速被查竟还妄图换司机

   近日在唐山交警的统一严查行动中,一辆冀C牌照的白色轿车见前方有交警检查,突然靠边停车。交警走上前去,发现该驾驶员正想换司机。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该驾驶人声称没有携带驾驶证,交警于是输入他的身份信息,发现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经调查,该驾驶人曾两次因酒驾被秦皇岛交警部门依法处罚。此次心存侥幸,以为走高速驾车到唐山不会被查。   驾驶员在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属于二次酒驾,被罚款1000元并被处以行政拘留。

limin 发表于 2017-6-24 16:09

狗改不了吃屎   这种人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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