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 发表于 2017-8-3 12:56

男子载着11个月大婴儿还酒驾

      8月1日20时许,省高警公安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荆州中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白色小车驾驶员进行吹气检测时,酒精测试仪报警,显示有酒精。民警立即请驾驶员下车,经过精确检测,酒精含量达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李某称自己一家人晚上与亲戚在公安聚餐,席间他喝了一杯白酒,本来他的妻子会开车,但因为儿子哭闹,妻子要照顾儿子,他认为自己喝得不多,开一段也没什么问题。而他的儿子仅11个月大,车上还坐了他的妻子、舅妈,男子竟然敢如此冒险载着家人酒驾上高速,安全意识实在令人堪忧。    民警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李某也表示事后想想很后怕,万一出了事可真要后悔一辈子。同时,大队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夜无眠 发表于 2017-8-3 15:54

实在要喝 就找个代驾啊   车上还有孩子老婆呢要对他们的生命安全负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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