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47万现金报警 失主称钱自己扔的不要了
韩国男子朴某在2017年12月28日晚,在一胡同捡到了7.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7万元)现金,在拾取这笔巨款3小时后朴某报警处理。警方在调看监控发现是一男子主动丢弃的,当找到该男子时,男子表示钱自己扔的不要了。根据韩国《失物招领法》规定,拾取的财物6个月内无人认领,拾取者可以获得这笔财产,不过要缴纳22%的税金,如果该男子放弃收回这47万,那么朴某可以获得36万余元。
韩国警方对于失主的举动感到太过异常,将对可能涉及的案件进行筛选,很可能和假币案有关。
我怎么就没遇到这种事情呢?人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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