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无良房东欺负我们外地人 湖友们说说我该怎么办
事情经过:
2012年2月18日租到房子,租期一年,租金1800。未签合同,只写了收据。一次性付了半年,押金一年。7月份又付了半年房租。
2013年1月份,收到房东通知,这个房子自家要使用。让我们做好准备。
2013年1月27日我找到新房子,并搬家。29日通知房东来退房。
结果这个无良房东说只退押金,房租不退。跟他讲道理,还骂从来没见过我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我又没逼你走。要不你就等到到期再搬。真是无语了。
本人外地来常打工的,文化也不怎么高,不懂法律,真心请教大家,到底这个房租该不该退?
哎,有点黑心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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