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 53 吨超载率达 108% 大货车司机被处罚款 2000 元,记 6 分
7 月 12 日上午,中山市南头交警大队联合镇交通分局在天润物流附近路段开展 " 超载超限 " 整治行动。期间,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装载钢卷的粤 X 牌重型牵引车正缓慢驶将前来,轮胎与地面接触部分变形,怀疑车辆严重超载,于是当机立断截停车辆检查。 经查看行驶证,得知车辆核载 49 吨,但目测车辆所载货物远远不止核载的重量。在询问过程中,当事司机廖某称当天驾驶粤 X 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的货物运出中山,送往厂商,行驶过程中车辆没有出现异常情况,也没感觉到刹车吃力、起步缓慢等现象发生。 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当即将车辆押送到中山市东凤超限监测站过磅,得知车辆实载 102 吨,超载 53 吨,超载率达 108.45%,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对此,南头交警大队依法对廖某作出了处罚款 2000 元,记 6 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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