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未碰到电动车 骑手摔倒,为何司机要承担主责?
近日,南京江宁区居民万先生遇到一件十分“蒙圈”的事,他驾驶一辆小轿车在江宁金箔路女人街无信号灯路口转弯时,同直行方向驶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交会,但电动自行车突然刹车摔倒,但离万先生的小车还有约1米的距离,双方并未发生碰撞。随后,骑电动车的两人报警,称因受到万先生车子的“惊吓”倒地受伤,要求赔偿医药费。当地民警赶到现场,经调取现场监控查看,发现万先生因没有礼让电动自行车优先通行,并且在拐弯时未减速观察,导致电动车紧急避让时摔倒。因此,民警判定万先生承担主要责任,而电动车由于违规载人,被判定承担次要责任。对此,万先生表示质疑。为解除万先生的疑虑,民警解释称,其实所谓的交通事故,并不一定是要两车碰撞在一起。转弯让直行啊 而且拐弯时请减速观察 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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