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B超发现婴儿没有头 孕妇想流产却被一道证明卡住
南京浦口区的陈女士怀孕5个多月,但是最近到医院进行检查时,医生却没有发现孩子的大脑,于是医生建议进行引产。不过按照当下的规定,一旦胎儿满了14周,如果进行引产手术就需要计生部门开具允许引产的证明。 医院方面表示需要去社区开具一份证明,他们才能进行手术,而当陈女士找到社区时,工作人员却表示需要先由医院开具书面证明说明胎儿可以打掉。于是陈女士又找到了医院,医院方面一听这话就表示“开不了这个证明”,院方表示B超已经具有效力,能够说明问题,认为就没有义务再去开一个书面的证明。 这下子,事情就卡在这里了。这时候张女士找到了媒体,希望弄清楚究竟如何解决此事。 在记者的询问下,才得知引产证明并不是在社区或是医院开办,而是需要在街道所属的计生部门办理。陈女士这才了解到具体的操作情况,因为陈女士打算在离家较近的二级医院进行手术,于是就找到了该医院,院方在了解情况后,提供了一份更加详细的诊断说明。 最终,陈女士赶在了计生办下班前,将此事办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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