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校内遭学生殴打 学生被处行拘9日但不执行
2018年12月29日下午16时50分,阜南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师赵某婷(女,1994年出生,阜阳市颖州区居民)在教学楼内被人殴打。阜南县城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经勘验调查,当晚23时许,警方确定嫌疑人为曾在该校就读的学生冷某(男,2004年出生,阜南县鹿城镇居民)。民警随即与冷某家人取得联系,由其监护人陪同冷某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嫌疑人冷某对殴打赵某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发当日下午,冷某在第二初级中学校内与赵某婷偶遇,尾随其至教学楼四楼楼梯口处,从背后用拳头击打赵某婷头部,致使赵摔倒在地。随后,赵某婷起身追赶嫌疑人至一楼,但未追上。
经法医鉴定,赵某婷双膝部皮下瘀血,下唇口腔粘膜破损有伤痕,体表软组织未见明显损伤,系轻微伤。截至目前,赵某婷入院后共花费6100余元医药费。
2019年1月2日,冷某因殴打他人被阜南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金四百元的处罚决定。因冷某不满16周岁,无犯罪前科,法定不执行行政拘留。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