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时装6068 发表于 2013-3-21 11:53

不良记录“终身制”停摆 个人信用5年后可“重生”

不良记录“终身制”停摆 个人信用5年后可“重生”



市民小曹是位“85后”月光族,每月发的工资大部分都是在月底用来还信用卡,但是往往由于工作繁忙而忘记了在还款日之前将欠款还掉。最近“国五条”出台后,正值结婚年龄的小曹准备抢入一套二手房来完成自己的人生大计。在与卖家谈好价格后,小曹来到银行准备贷款,但是银行的信贷部门却告诉他,他的信用报告中多次出现不良记录,银行将慎重考虑是否给予贷款。
“根据相关规定,那些不良信息要跟随我一辈子?那我很难再办贷款了?”小曹对于这样的情况傻眼了。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小曹遇到的情况,在习惯提前消费的客户群中已经不在少数。       不过,这种终身打“烙印”的情况已经出现变更。今年 3月15日起,我国正式实施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于以上情况,该条例明确规定:信用报告不良信息保存时限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也就是说,小曹的逾期记录不会跟他“一辈子”,当逾期行为终止后超过5年,信用报告里将不会再出现相关记录。新条例更改了之前“不良记录终身制”的银行业内规定,与国际现行“不良信息保存5到7年”的条例接轨。同时《征信业管理条例》还允许个人每年免费2次查阅本人信用报告。中吴网 蒋庆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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