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太湖论坛—常州最大的百姓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55|回复: 4

[百姓爆料] 长沙一加钞员顺走ATM数百万 银行至其自首未发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6月23日18时,在亲人的陪同下,罗亚奇(文中均为化名)来到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投案自首。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罗亚奇利用银行清机加钞员的职务便利,挪用400余万用于赌博,直到发现这个窟窿再也填不平。2 h) R( |. W1 E4 D! d  c* V. L6 ]0 R
     据罗亚奇交代,他于2014年11月底进入湖南某安防公司,是一名清机加钞员。2015年1月,该安防公司与某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自助设备(ATM机)装卸钞等业务服务外包协议书。自此,罗亚奇负责该银行在长沙26个网点33台ATM取款机的清机加钞工作。
( n; z' p2 q* C1 H, z+ s  ^
      罗亚奇每天的工作就是把ATM机内剩下的钱取出来,交给安防公司金库的清分室,然后再把银行计划的加钞款项放置在ATM机内。每次清机加钞的工作都是他和同事李思佳一起,李思佳掌管ATM机的钥匙,而他则负责ATM机的密码。工作一段时间后,罗亚奇发现,其实“只要一个人同时知道密码和拿到钥匙就可以清机加钞了”。
      一般情况下,罗亚奇与李思佳无法接触到钱箱里的现金。打开钱箱需要钥匙,而钥匙则由安防公司加钞组班长黎维荣保管。当客户银行卡被吞时,加钞员填写一份《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便能借到钥匙,帮助客户打开钞箱取卡。罗亚奇就经常找黎维荣借钥匙。
      2015年10月,罗亚奇给ATM机加钞时,恰好手头缺钱,便从钱箱里抽出1000多元放进了自己口袋。因为他发现,在加钞时,ATM机只会显示加钞人员输入的金额,银行和公司人员并不知道他往ATM机添加了多少钱。罗亚奇称,“当时想着先拿钱用一下,下次再补上去。”
      自此,罗亚奇就有点“停不下来”,在他负责的每台ATM机上都“取过”钱。据他估算,前后加起来大概400多万。
8 y8 [* J& S% ]# \
      拿了几次后,并没有人发现异常。后来,他当着李思佳的面拿过几次钱,但最开始李思佳并没有汇报。一次,黎维荣在清账时发现少了10万元,便询问罗亚奇。罗亚奇解释说,自己在某小区内一处网点加钞时出了错误。当他们去该小区查看时,发现ATM机里确实多了10万元,便将钱交还给了银行。原来,在被发现异常后,罗亚奇故意在小区网点放了10万元来平账。之后,每当出现错账情况,罗亚奇都以加错钞或放在其他网点没有拿回来为由,搪塞过去。
     眼见罗亚奇拿钱的数目越来越大,次数也越来越频繁,李思佳劝他收手,否则向公司举报,但罗亚奇称会把自己的钱垫进去。罗亚奇称,他也曾用自己赌博所赢的钱,或者从当天未加钞的ATM机内拿钱,补齐平账。但后来又因为赌博,罗亚奇将钱全部输完了。粗粗一算,发现自己已经挪走了400余万,捅下的“窟窿”越来越大,自己再也填不了了。
      2016年6月23日中午,在父亲和叔叔陪同下,罗亚奇来到了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自首。据鉴定机构鉴定书显示,盘点金额与后台数据共相差金额达740余万元。
      直到案发,该安防公司和银行才知道,原来罗亚奇偷偷侵占了这么大一笔资金。该银行一负责人介绍,每天安防公司会派人按照计划表来银行拿钱,装箱后再给ATM机清机加钞,在公司对完账之后,再运回银行对账。
      银行系统每天会提醒应回收多少金额,之后银行将金额告诉安防公司,他们再按照金额送到银行。但至罗亚奇自首,“还没有发现账目不对和异常情况”。
发表于 2016-12-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点面酱些许甜!趁热吃了似神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9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汗  居然没发现异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10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铁杵能磨成针,但木杵只能磨成牙签,材料不对,再努力也没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1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差一个就行的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北京秋花无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州站(QQ1415467672,1023578465)|西太湖论坛 ( 电话:18115021719 京icp备12035374号 经营性许可证:京icp证120520号 )

GMT+8, 2025-6-22 04:14 , Processed in 0.05546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