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中旬,54岁的彭某在家人的陪伴下,到丁堰派出所报警。彭某家人称,彭某一笔39万元的卖房款,被一名叫“刘某”的女子骗走。民警发现,尽管家人十分愤怒,彭某却显得有点犹豫,称自己和“刘某”在2012年通过一家婚介公司认识,是奔着结婚去的。民警见彭某和家人的说法不统一,详细登记了情况,准备着手调查。 报警几天后,彭某反映,自己联系不上“刘某”了,对方手机关机。民警询问起“刘某”的信息,但彭某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其他信息一概不清楚。于是,民警找到100多个和“刘某”同名同姓的女子的照片,让彭某辨认。结果,彭某表示,那些人无一是“刘某”。此时,民警判断,女子使用的可能是假名。 通过调查,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原来,“刘某”姓施,40岁,离异,苏州人,常年居住在我市,有多次赌博前科。12月2日,民警将施某抓获。 一开始,施某拒不交代自己的作案事实,坚称自己和彭某是在谈恋爱。民警经过连续审讯,施某终于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施某当年通过婚介认识彭某后,因为对彭某没啥兴趣,联系也不频繁。今年3月份,彭某老房子拆迁,分得了一套房子,他把这事情告诉了施某。施某心中一动,打起了这套房子的主意,和彭某的沟通交流也多了起来。很快,施某向彭某表达了“我要嫁给你”的意愿,并让彭某把房子卖了,结婚时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彭某依言把房子卖了,所得39万元的房款都交给了施某。施某拿钱后,拿来还了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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