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4时许,川Q7806*面包车驾驶员李某违反“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规定,在无其他驾驶员陪同的情况下进入高速公路行使,致使后座的三名乘客全部被甩至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所幸的是三人均无生命危险。 当天,重庆高速执法四支六大队接警称,沪渝高速忠县新立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高速执法人员立即一边迅速赶往事发点,一边通知120一并赶赴现场。 据现场执法人员李昌阳介绍,他们9分钟内赶赴事发现场,发现一辆面包车横停在应急车道,中央分隔带旁有三人捂着头、掩着肚子不停叫疼。执法人员立即吩咐同事在后方做好车辆管制,询问伤员的基本情况后,将其转移至应急车道内。 驾驶员李某准备开车从宜宾到湖北利川去参加侄女儿的婚礼,事发当时因前面一辆大货车在行车道上走得很慢,“我感到非常着急,就从左边超过去了,超车的时候,看着车夹在护栏和大货车中间,心里特别慌,看着马上要超过货车了,就向右猛打方向,不料车尾撞上左边的护栏了,车辆也在原地掉头了,车后排的3个亲戚也被甩出来了!” 事后,经调查发现,驾驶员李某驾驶证领证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也就是说目前还处于实习期,而车上其他人员均都没有驾驶证。根据相关规定李某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同时李某新买的在这次事故中修车估计需花费1万余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高速执法人员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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