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荷塘镇民兴路河边发生一起溺亡事故,男子张某不慎落水,另一男子林某下水救人,两人遗体于第三日被打捞上岸。
; |7 Q$ G8 i1 G! X9 U% b 据林某家属介绍,3月8日晚,林某、张某等三名工友晚饭后到酒吧饮酒,约11时许徒步回厂。其中一名工友张某不慎落水,林某跳下河救人,但二人均未能上岸。现场人员报警后,警方到场搜救,直至第三日上午将林某尸体打捞上岸。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事故发生时,林某与工友坐在河边的草地上聊天,张某行至河边,突然传来落水声,林某立即跑到河边。确认张某落水后,林某跳下河欲救人,而其工友则打电话报警,并向附近摩的司机求救。 现场目击者说,“当时河水可能有两米深,河底还有淤泥,即便救人者已经抓住了落水者,但由于河岸较高,二人无法爬上案,约过了几分钟,落水二人便没有了踪影。” 昨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南都记者向蓬江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当晚11时30分左右,警方接到报警后,民警随即赶往落水地点。经了解,两名溺水男子中,有一名因下水救人而溺水。 由于死者工作单位———文行灯饰厂未为他们购买社保,二人家属均向工厂索赔。 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孙姓主任介绍,目前,荷塘劳动所已积极介入协调相关赔偿事宜,但林某家属提出的见义勇为情节,需当地镇政府进行认定。 荷塘镇参与协调此事的陈姓副镇长介绍,事故发生后,镇政府积极介入协调。目前,死者张某家属与工厂间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按照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支付费用,张某家属对此没有异议。而林某家属认为林某系见义勇为,应按工伤标准赔偿,双方至今未能达成协议。根据相关规定,申报见义勇为需家属提供申报材料,但目前暂未收到相关材料。目前,他们向家属提供指引,若始终无法达成协议,可提起劳动仲裁。 对于死者家属的赔偿要求,文行灯饰厂陈姓副总经理向南都记者表示,厂方拟赔偿金额与林某家属索赔金额仍有较大差距。死者二人是在非工作时间,从酒吧出来后发生事故,工厂实际不负有责任,但按相关规定,需承担赔偿的,该工厂也不会回避。是否“见义勇为”,是否“工伤”由相关部门进行裁定,该厂将按裁定结果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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