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回来就吃了,叫别人做的。” 3月17日下午,南湖区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审讯室,全某低着头,羞愧地说,他正是6名嫌疑人中的“带头大哥”。 虽说是“带头大哥”,但全某才18岁,湖北人,在大桥一家企业上班,其他5名涉案人员也一样,都有一份正当工作,和全某不是老乡就是亲戚。 一次在乡下闲逛,南湖区大桥镇东洋浜村许某和郭某的几亩甲鱼塘进入了6个人的视线。想着甲鱼肉质鲜美,营养价值也不错,全某他们就打算哪天顺手牵羊搞几只回去尝尝鲜,解解馋。 经过多次踩点,3月14日凌晨,全某、赵某和另外一名同伙,来到许某的甲鱼塘外,然后翻过2米高的围墙。 “为了防台风,围墙外围有石墩加固,这些石墩刚好成了攀爬的梯子。”大桥派出所副所长陈翔说。 “就用一个鱼叉,叉到了就用手去抓。”全某等3人借助电捕鱼工具,一口气抓了11只肥美的甲鱼,满载而归。 当天晚上,他们杀了6只甲鱼,其他3人虽然没去偷,但都尝到了美味。所有甲鱼都吃完后,6个人意犹未尽,再次动起了歪念。 接下来几天,一到凌晨,几个人都要到甲鱼塘带走几只甲鱼。美味过后,有几个湖北老乡还觉得意犹未尽。一连几天,他们从两个甲鱼塘偷走了60多只甲鱼,大部分都自己吃了,剩下的卖给了菜场。 全某和几个老乡以为深夜行动人不知,却没想到还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一系列警务改革后,诸如小偷小摸这些关切民生利益的小案正成为南湖公安各基层派出所重点关注的领域。 接到群众举报后,大桥派出所立即介入调查,很快就将全某、赵某等6名涉案人员抓获,还追回了部分甲鱼。甚至直到民警上门,受害养殖户才意识到甲鱼被偷。 现在甲鱼价格并不贵,这起盗窃案涉案金额也不大,够不上单起盗窃案刑事处罚标准,但在此案中,全某、赵某两人有多次盗窃行为,按法律规定已被刑拘,其他4人情节较轻,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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