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家住颍州区西湖镇,从事室内装修工作。这段时间,他带着2名工人接了一单装修活儿,地点位于阜城某小区。4日早晨,张先生一行三人早早地来到雇主家中,开始动手装修房子。期间,因装修需要,张先生急需一根长二三十厘米长的废旧管子。“屋子里没有找到,只能到楼下的建筑垃圾堆里找找看。”于是,他背起斜挎包,下了楼。据张先生介绍,他挎包的拉链没有拉上,里面装有一个长约20厘米,宽约10厘米的黑色钱包。 “钱包里,不仅有银行卡、身份证、社保卡等,还有雇主前一天支付的三人工资,共计2000元。”张先生说。 临近中午,张先生一摸挎包,发现钱包不在里面。“当时没想到是丢了,还以为忘家里了。”直到晚上回家后,他才意识到钱包丢了。 第二天,张先生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调取了监控视频。 该监控视频显示,他的钱包的确遗失在建筑垃圾堆处,在他弯腰过程中,钱包从挎包中滑了出来,当天9:50左右,一名中年女子路过,并拾起了该钱包。该中年女子在拾起钱包后,与一名老大爷进行了沟通。随后,她掏出钱包中的身份证等物品,交给老大爷辨认。最后,该女子收回了这些物品,带着钱包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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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张先生联系上了监控视频中的老大爷,得知这名中年女子就居住在该小区内。 接着,张先生找到了这名中年女子,希望要回丢失的钱包。 “一开始,她不承认;看了监控后,她承认的确捡了钱包,但她说她转身又丢弃了。”可根据她告知的丢弃地点,张先生没有找到钱包。 为此,张先生拨打了110求助,但民警表示称该事情属于自诉案件,无法立案。 近日,颍州晚报记者跟随张先生来到该中年女子家门前,但敲门无人应答。拨通电话后,对方在听清来意后便迅速挂断了。 9 Z8 w; M& E" _3 n6 Y(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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