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涪陵的湛某请叶某帮忙修车直到深夜,准备请客吃夜宵,感觉差个下酒菜,湛某和叶某突发奇想,跑到附近的渠溪河电捕鱼,哪想到被水警支队的巡逻民警发现,这下鱼没吃成,还险些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u7 L3 P! ^7 L' X" d
当晚11点多钟,涪陵区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接到举报,在珍溪镇渠溪河与长江交汇的河口处,有人非法电捕鱼,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了两名可疑的身影。涪陵区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甘立春透露:“当时光线比较暗,看不大清楚,看到河里面是有人在电捕鱼,可能在我们发现的同时,他们也发现了我们,就看到两个人影靠岸后就逃跑了”。 看到民警到来,来不及带走作案工具两人趁着夜色仓惶逃走。“岸边有一艘渔船,还有丢弃的电瓶1个,还有电鱼的杆和舀子,另外船上还有些小鱼,有4斤多10多个品种”。 随后,通过嫌疑人留下的渔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湛某和叶某,经过调查审讯,两人对电捕鱼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叶某和湛某修车修到晚上11点多钟,感觉有点饿了,湛某想请叶某喝酒,于是提出干脆到河边打几个鱼来下酒,产生这个想法后两人一拍即合,带上电捕鱼工具就开始去行动。 目前,因涉嫌违反刑法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湛某和叶某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正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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