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辽宁沈阳的一条窄巷中,行凶者孙玉斌手持镰刀将年仅27岁的狗主人于世阳残杀于街头。而原因只是因为于世阳的狗在孙玉斌哥哥的腿上闻了几闻…… 事发前,3月大的幼狗在孙玉斌哥哥的腿上闻了几闻,旋即被踢开。幼狗主人于世阳便上前质问对方,谁知紧接着双方就发生了争吵、打斗。最后,于世阳背部被镰刀数次刺中,当晚,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近一年后,该案于近日宣判:行凶者孙玉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然而,死者家属对此不服,他们认为,此案中对孙玉斌量刑畸轻,至少应判死缓。其理由是:孙玉斌在杀害于世阳前曾以类似方式伤害他人,被警方列为追逃对象,而且孙既未自首,又无悔罪表现。 日前,死者家属已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沈阳中院方面表示,由于原告在一审判决10日内提起上诉,所以该判决还未生效,对于具体案件不好评判。辽宁高院工作人员称,目前暂未检索到于世阳案立案信息。 该案代理律师称,按照时间来算,这几天就会有结果。他说,一审判决结果对死者及其家人相当不公,至少应判死缓。 首先,罪名不对,这不是简单的伤人案,而是故意杀人案。主观恶性极大,又有前科,还是逃犯,一言不合就拿镐把和镰刀。其次,这样的人具有人身威胁性,应重处,否则,十几年后,他便会出狱,恐怕还会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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