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深夜11点左右,王先生和朋友相约来到省会裕华路与城角街交叉口附近的一处烧烤摊聚餐。开着私家车到达目的地后,王先生将爱车停在了距离烧烤摊不远的路边。 晚上10时许,王先生和朋友起身一同离开小吃桌去了趟厕所。在此期间,小吃桌边空无一人,而王先生的私家车钥匙则被随意扔在了桌子上。 晚上11点左右,王先生准备回家了。这时他发现车钥匙不见了,转身一看,先前停放在路边的爱车也已不见踪影。王先生的心里咯噔一下,“车被偷了!” 报警之后,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王先生听到烧烤摊一名服务员说,有两名曾在此吃饭的男子结账后将王先生的爱车开走了,“当时我以为是他们的车,就没有多想。” 民警做完现场调查后,王先生回到家里等消息,他爱人赵女士对爱车丢失一事也很无奈。 让夫妻俩万万没想到的是,还有更大的事发生了。 8月4日凌晨2点左右,赵女士的手机响了起来。接通电话后,对方自称是鹿泉区交警大队的民警,“您是一辆白色现代车的车主吧?您的车子在我们辖区出了交通事故,车内还有人受了重伤。” 听到这消息,赵女士和王先生都是一惊,向对方表示爱车刚刚丢失了。然后,夫妻俩赶紧往鹿泉区交警大队赶去。 见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后,夫妻俩从对方提供的一段现场查勘录像中看到,他们丢失的私家车在一处道路上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车子四脚朝天地‘躺’在路面上,附近到处是散落的零部件。”交警称该车已撞得基本报废,同时,车内有一名男子已经死亡。 夫妻俩了解到,丢失的爱车应该是和其它车辆发生了碰撞随后发生事故。想着刚刚买了不到一年的爱车如今竟然报废了,还意外摊上人命等问题,王先生为自己当初吃饭时的一时大意后悔不已。 赵女士说,目前公安部门对车辆被盗一事已经立案,鹿泉交管部门也在做事故方面的进一步调查,她和爱人王先生正在耐心等待相关的调查结果。 车主赵女士欲哭无泪,“我也是受害者啊,车丢了不说,还出了这么大的交通事故,这后续的事情该怎么解决呢?”赵女士说,她是在2016年11月份从别人手中买来的这辆特别新的二手车,该车目前只上有交强险。想到今后可能会牵扯到赔偿等很多麻烦事,没有任何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赵女士和爱人王先生都有些发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石市某保险公司的车险查勘定损员于先生称,根据机动车辆交强险的相关条款说明,被保险车辆在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范围对涉及人员和物品的伤害费用先行垫付,随后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追偿。因此,赵女士的私家车在发生事故前的丢失报案很重要,一旦确认此事为刑事案件,相关部门就会启动刑事追责,不会涉及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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