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午12时许,贵阳市交管局观山湖区分局民警正在绿色未来开展“城市防控系统”工作时,一名女子驾驶宝马车行驶至民警面前求助。" B1 h$ m' U! F- m* p1 j% D
交警上前询问得知,原来这名女司机刚才驾车从沃尔玛地下停车场出来,行车途中,这名女司机通过车辆后视镜发现自己车的后备箱盖上竟摆放有物品。女司机沿途寻找警察,希望交警能帮助查看一下。 经清点,交警发现包里有一份价值37万元的合同、一台笔记本、一副耳机、两件衣服等。宝马车女司机田某在登记留下自己的信息后,将东西交给交警便驾车驶离,请交警帮忙寻找失主。 根据合同上甲乙双方姓名和所留电话号码,以及在电脑包里找到的驾驶证,再通过联系询问核实,交警确认失主就是合同上的乙方刘某。12时46分,失主刘某来到观山湖区交管分局认领失物。 原来,刘某有一辆宝马车和田女士的车是同样车型和颜色,当天恰巧两车并排停放在沃尔玛地下停车场里。刘某想将另外一辆车上的一些东西转放到自己的宝马车上,因停车场里光线不好,大意之下错将田女士的宝马车认成了自己的车。将东西错放到田女士的宝马车后备箱盖上后,因其他事打岔,刘某忘记了这事,开着另一辆车离开,前往百花湖镇,若不是接到交警电话,刘某都还未发觉自己将贵重物品遗失。 好心的田女士和交警帮自己挽回了几十万元的损失,刘某分别向田女士和交警表示了感谢。 : i8 T! ?+ T8 ]* X#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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