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殷阿姨受萧山钱塘明业小区物业公司的雇佣,为即将交付的钱塘明业小区提供保洁服务。10月4日,她用毛巾擦拭电梯上方的大理石砖石,一整块砖石突然脱落,直接砸在了她的身上。( V" _( r+ m4 Q! h* @
经过医院检查,殷阿姨左侧肩膀和肘部都有挫伤,医生建议停工休养一段时间,而殷阿姨觉得自己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但是殷阿姨说从受伤之日起,公司的负责人一直没有出现,带班经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随后,记者陪同殷阿姨来到了钱塘明业小区的项目部,但项目部里空无一人,记者又找到了雇佣殷阿姨的带班经理,这位姓夏的经理告诉我们,小区项目经理由于忙于招聘,人一直在外地,因此,不方便出面。 但公司对殷阿姨的事情十分重视,殷阿姨受伤当天,公司就第一时间送她去医院检查并垫付了医药费。之后,他们也同意给殷阿姨报销所有的医药开销。但双方在误工费上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殷阿姨说,医生建议自己停工休养三个月,但医院开的证明每次最多只有一个月,而且明业小区交付在即,她怕工期结束以后找不到负责人。因此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三个月的误工费连医药费在内,估计一万六千元,但夏经理表示自己没有这个权利,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请示上级领导。 在记者的协调之下,殷阿姨表示自己愿意退一步,少拿半个月的误工费,而夏经理也当场拨通领导的电话进行沟通,最后,夏经理表示公司愿意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共计13500元,等领导回来就可以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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