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一个年轻女子到杭州大江东公安分局河庄派出所报警,她说,她的女儿刚出生不久,送给了别人,现在她想要回小孩,可对方要她出一笔钱。
9 _+ F$ u) R1 a' } 女人姓陈,20多岁,广西人,丈夫麻某,三十出头,贵州人,两人有两个女儿,都已十岁上下。 麻某在工地上做泥瓦工,待遇还可以,但小陈在家带孩子,一家人生活全靠麻某,日子过得紧巴巴。 10月21日,小陈在大江东某医院又产下一个女孩,麻某一看不是儿子,郁闷了。 孩子的出生,让经济本就不宽裕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两夫妻为了女儿的事吵了几次,后来小陈想,不如把孩子送掉好了。 “如果送给条件好点的人家,对孩子也好,而且,说不定还有一笔领养费?”小陈提出这个想法后,麻某默认了。 10月28日,听说麻某添了孩子,麻某的师傅便和老婆带着红包、婴儿用品等到麻某出租房里看孩子。 师傅和师母平日待麻某不错,小陈把想法告诉了师母王阿姨。王阿姨先是一惊,反复跟小陈说,这可是你亲生骨肉,你可要想好! 王阿姨回家后参加亲戚酒席,便把这事跟大伙说了,其中一位同事宋阿姨心动了。 宋阿姨有个妹妹嫁到萧山后,生过一个儿子,但高中时出了意外,这些年,他们一直想收养孩子。 很快,宋阿姨联系上王阿姨,10月31日中午,宋阿姨带着妹妹一家,王阿姨带着小陈一家,碰了个头,达成“意向”。王阿姨还帮小陈开了口:“人家生个孩子也不容易,要不给点‘肚痛费’(营养费)?” 宋阿姨连说:“那肯定要给的。” 两家人签下“协议”并写好字据,双方约定,宋阿姨帮妹妹一家垫付7万元营养费后抱走孩子,并约定“为孩子考虑,两家再不往来”。 女儿送走了,但小陈懊悔了,于是她找到王阿姨,想把钱退了,把孩子抱回来。 但王阿姨觉得,事情都已办成,现在又反悔,不太好开口。她给小陈出了个主意——孩子送出去了,对方也是把孩子当亲生的养,投了钱也投了感情,白白拿回来估计不行,能不能补人家一万块钱,这样对方也有个安慰? 小陈没吱声,离开了。走出王阿姨家的门,她就去河庄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联系到王阿姨,并找到了宋阿姨妹妹家。见警方上门,王阿姨、宋阿姨及其妹妹一家人,都说自己只是想做热心人,不知道已经犯了法! 目前,小陈夫妻和宋阿姨妹妹一家都被刑拘,宋阿姨、王阿姨还在处理中。鉴于孩子急需母亲抚养,小陈被批准保释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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