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清晨5点多,天还没亮,飘着细雨,在嘉兴市区中山路、洪波路路口,一位大爷撑着伞走斑马线横过马路。这时,一辆白色宝马轿车飞驰而来,将老人撞飞57米。事后,宝马车驾驶员没有停车,而是驾车离开现场,直到近一个小时后,他才带着一身酒气返回现场,向警方自首。 这起致人死亡的事故,警方是在今天清晨5点半左右才接到报警,此时距老人遭受第一次撞击已过去15分钟。“一辆车身印有‘货拉拉’字样的面包车停在路边,地上很多碎片。”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潮炀和同事赶到现场后的第一反应,以为这辆面包车就是肇事车辆,“可很快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面包车上几乎看不见撞击痕迹,现场勘查也显示,遗留在路面上的碎片并非来自这辆车上,而面包车驾驶员揭某某一脸惊慌的同时还在不停“喊冤”,“人不是我撞的,开到这里时,他已经躺在那里了,我没注意,看到时赶紧刹车,没完全避过去……” “从现场来看,面包车驾驶员没有撒谎,之前还有肇事车辆!”张潮炀和同事做出推断后,着手展开进一步调查,与此同时,医院传来噩耗,老人重伤不治身亡,“致命伤在头部,全身还有多处骨折。” 早上6点左右,现场勘查还在进行,就在这时,一辆白色宝马3系轿车来到现场,年轻人鲁某某从车上走下来,他向交警承认,人是他撞的。“宝马车的车头撞击痕迹很明显,与现场的碎片也相吻合,前挡风玻璃大面积碎裂。”张潮炀和同事将鲁某某送上警车时还能从他身上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他也承认自己喝酒了,当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被撞身亡的老人姓肖,76岁,嘉兴人,事发时是要步行至家附近的地方晨练,没想到会有此一劫。 监控视频显示:清晨5点12分,老人撑着伞由北向南走斑马线横过马路,行至半道,白色宝马轿车由东向西飞驰而来,看不出刹车迹象,直接撞上老人。老人被撞后身体腾空,“随”车飞出很远,再重摔落地,雨伞就‘戳’在身后地上。整个过程也就两三秒钟。 “经现场勘查,撞击点到落地点将近有57米。”张潮炀说,“事发时为红灯,从这辆车撞人前的行驶轨迹来看,也一路闯了好几个红灯,行驶状态有些肆无忌惮。” 肇事驾驶员鲁某某,1993年出生,安徽巢湖人,11月2日才来到嘉兴。这辆致人死亡的白色宝马3系轿车是辆新车,买来才19天,还未上牌,鲁某某所持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时间是2012年。 据鲁某某称,昨天凌晨2点左右,他和朋友在离出事地点不远的一家娱乐场所玩,其间饮下不少啤酒和洋酒。凌晨5点,他驾车离开娱乐场所,送一名女士回住处,在返回娱乐场所的途中撞到老人。 “为什么要离开现场?”记者问。 “当时不知道撞到人还是物,很慌,因为自己喝酒了。”鲁某某说,“开到八佰伴前面后我停下了,然后打了三个电话,打给朋友的。” 按照鲁某某的说法,在他驾车近一个小时后回到现场向警方自首前,他还曾打车来到现场确认情况,“这个时候我才确定是撞到人了。” 面对记者采访,在交警队里接受进一步调查的面包车驾驶员揭某某说话间有些激动,他一再想说明,这件事情和他没有关系。 “当时看不太清楚,还以为地上是件衣服,到跟前才发现是个人,我赶紧刹住了车。”揭某某苦着脸解释,“今天天气冷,又下雨,就开车送老婆上班,不想让她骑车,没想到会遇上这样的事。” 不过,监控视频清晰显示,虽然面包车紧急刹停,前轮位置还是与躺在地上的老人发生了“接触”,只是“接触”力度无从判断。 “面包车与老人的‘接触’对老人造成多大伤害,这还需等待进一步尸检,其责任也有待进一步调查。”张朝旸说。 另外一个值得一提的细节是,在面包车与老人发生二次“接触”前的十几分钟内,有多辆车经过,并发现和避让了躺在地上的老人,但并无驾驶员报警。 目前,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量刑在3年到7年。事后,鲁某某也在第一时间被送医院抽血检测血液内酒精含量。法律人士表示,一旦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酒驾,在量刑上也会被视为加重情节。 ( F( c @% k8 j8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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