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肥西县公安局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近期合肥市110多次接到某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找紫蓬山某学院一名叫陆某某的女生的催款电话,影响了110正常接警,要求辖区派出所找到陆某某本人,并给予处理。接到指令后,肥西县公安局紫蓬山派出所展开调查,很快查明该号码使用人为陆某某,是肥西县紫蓬山某学院在校学生。1 ~$ ~* ^0 a% n, T
民警与该学院相关部门联系,并前往校内开展工作,但先期调查发现陆某某目前已经不在辖区内。通过进一步工作得知,陆某某近期在合肥参加专升本培训辅导班。1月14日上午,紫蓬山派出所依法传唤陆某某到所接受调查。 据陆某某交代,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其先后在八家网贷平台上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和相互还贷,但由于其无固定收入,且家庭情况比较困难,一直入不敷出,导致贷款本息逐渐累积。到目前陆某某已经无法按时偿还各平台的网贷,遂遭到各网贷平台不间断的电话追债。 2017年12月中旬开始,陆某某将其号码设置呼叫转移,并将转移目标号码设为110。在此期间不断有追债电话呼入110接警平台。据陆本人回忆,在高峰时期平均一天约5至6个催款电话呼入,该呼叫行为持续了大约半个多月,直到昨日陆某某得知公安机关已经到学校找她后,因害怕而取消了呼叫转移。陆某某到案后,对其设置呼叫转移而扰乱110接警平台正常工作秩序的持续行为供认不讳。 考虑到陆某某主动消除影响,对其违法行为认识比较深刻,紫蓬山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陆某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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