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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北京流浪狗咬伤8人 律师:遗弃流浪狗造成损害,原主人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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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7日下午平安朝阳发布微博提醒市民,先后有8名群众在朝阳区青年路附近被一条黄色疑似流浪犬咬伤,后该犬被群众打伤后逃离。受伤群众均已及时就医,其中一名男童住院治疗。
  接警后,朝阳警方立即开展伤人犬只查找工作。截至目前,未接到新增同一犬只伤人警情,查找工作仍在进行中。警方提醒:如发现伤人犬只,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请及时向警方提供线索;若被犬咬伤,请及时就医。
      对于宠物,主人一定要负责,因为一旦它们在遗弃期间对他人造成伤害,那么作为狗狗原来的主人,你说不定就摊上事儿了。
  如果该流浪狗是被主人遗弃的,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2条的相关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有对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注意义务,如果不再饲养,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8-5-10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谁叫你遗弃的  就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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