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太湖论坛—常州最大的百姓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75|回复: 1

[百姓爆料] 男子报警:我把人强奸了,我要自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9-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接警后,瓯海警方立即启动重大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迅速在瓯海娄桥街道一加油站附近找到该名男子阮某(男,27岁,贵州毕节市人),并将其控制。与其同行的,还有一名情绪激动一直哭泣的女子李某,民警遂将两人带回所内进行调查。
]      因案发地点归属龙湾状元,后民警将两人带至状元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      因为感情纠纷一时气愤便谎报案情,而警方为此启动重大案事件处置机制达近8小时。阮某这一荒唐举动不仅严重浪费警力资源,也可能使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阮某因谎报案情已被瓯海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北京秋花无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州站(QQ1415467672,1023578465)|西太湖论坛 ( 电话:18115021719 京icp备12035374号 经营性许可证:京icp证120520号 )

GMT+8, 2025-6-19 07:21 , Processed in 0.05380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