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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热点] 鬼故事几则 有记载,有真相 灵魂化妆术:鬼与僵尸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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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魂与魄是中国人灵魂观里的两个基本符码,它们可以产生如下四种基本组合:有魂有魄、无魂无魄、有魂无魄、无魂有魄。而人类的四种存在方式:活人、死人、鬼与僵尸,则大致可说是它们的文化转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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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魂是使神发挥作用的原动力,所以鬼具有死者生前的思想、情感、记忆,而且会像思想一样倏忽而来,倏忽而去。魄是使形发挥作用的原动力,所以僵尸虽不具思想、情感、记忆,但头发、指甲仍能继续增长,而且产生如机械般的动作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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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会穿著衣服,是因为我们脑中贮存的人物影像,绝大多数也都是穿著衣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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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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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九 女鬼求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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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官郎图麟说,他有一位哥哥到泾县访友,入夜后忽然下起雨来,只好躲进一间寺庙避雨。寺庙废弃已久,到处都是屋坍墙塌,野草丛生,了无人迹,只有入口处的山门稍可栖息,於是他就坐在山门下,等待雨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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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乌云遮天,黑如墨水,几乎伸手不见五指。黑暗中忽然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怨鬼在此给您叩头,恳求您能赏赐一件纸衣,地下的白骨将对您感恩不尽。”郎某吓得不敢乱动,但心想要躲也躲不了,只好勉强站起来,问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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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听得女鬼在黑暗中哭著说:“我本是村里人,有一天单独经过这间寺庙,寺里的和尚强行将我留下,想污辱我,我哭骂不从,和尚一怒之下就将我杀了。当时我身上的衣服全被剥光,所以遭裸体掩埋,到现在已一百多年了。我虽然人在阴间,但还有廉耻心,因为身无寸缕,宁可含冤抱屈躲在这里,也羞於去见神明。今天很幸运能遇到您这位君子,如果您能拿几张彩纸,裁作衣裙,在寺门口焚化,使我的幽魂有蔽体之物,便可到地府申冤,再入轮回,转世投胎。希望您能哀怜我的身世,高抬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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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某全身颤抖著答应她,女鬼的哭声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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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过天青,郎某离寺继续赶路。后来一直没机会再经过该地,所以也就没能焚纸衣给女鬼。他曾向人说,因为自己无法实践诺言,而让那个女鬼继续蒙冤含恨於九泉,心中一直感到不安。(阅微草堂笔记;清.纪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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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 回煞抢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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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县有一位李某,和妻子非常恩爱。李某在三十多岁时因病而逝,已经入殓,他的妻子不忍将棺木钉上,每天都扶棺哭泣,还不时打开棺盖,重睹亡夫的容颜。经过几天,李某的面色还完好如初,并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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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民间的习俗,人死后九到十八天(依死亡当天的干支而定),煞神会带亡魂回家,因此丧家都有迎煞的仪式。在迎煞之夜,即使是至亲骨肉也要回避。这天到了迎煞的夜晚,李妻却因思夫心切,不肯回避。她要子女到别处房间,自己则留在灵堂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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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二更时分,一阵阴风吹来,灵堂上灯火变绿,李妻看见一个身长丈余、红发圆眼的鬼卒,手里拿著铁叉,用一条绳索牵著丈夫从窗外进来。鬼卒看到棺木前面摆有酒食,便放下铁叉,解开绳索,兀自坐下来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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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的灵魂则踱到一边,手抚堂内的桌案,怆然长叹。接著,李某走到床前,掀开床帐,躲在里面的妻子哭著立刻抱住他,她觉得丈夫的身子像一团冷云,又轻又冷,於是用棉被将他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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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发鬼卒一见不妙,上前要来抢夺李某的灵魂,李妻大声呼叫,子女们闻声赶到,红发鬼卒看对方人多势众,只好踉跄退出。李妻和子女将棉被裹著的李某灵魂放进棺材里,尸体慢慢有了生气。李妻於是将他抱到床上,用姜汁喂他。天亮以后,李某就复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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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卒遗留下来的铁叉,原是丧礼中所焚烧的纸叉。后来,李某又和妻子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妇。(子不语;清.袁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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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一 画中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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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的监察官某君,有一个年方十六待字闺中的女儿,容貌秀丽而性情贤淑,深得父母宠爱,却不幸染病而亡。监察官在悲痛之余,请画工画了一帧栩栩如生的遗像,逢年过节就张挂起来奠祭,平时则收藏在箱筐里。在任期届满他迁时,某君因不察而忘了将女儿画像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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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任监察官在住进同一官邸后,他尚未娶妻的儿子偶然发现了这帧画像,心里暗忖:“如果能娶到像这样的妻子,我就心满意足了。”於是将画像挂在卧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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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晚,美女忽然从画中走下来,到床前和公子互叙衷曲,两人相见恨晚,终於就发生了关系。此后,画中美女每夜必来。过了半年,公子的身体日渐羸弱,他父母怀疑而严词逼问,公子只好将真相禀告父母,还说:“她一定要等到深夜才来,五更时就离开。偶而,她会携来瓜果,我也曾准备糕饼招待她,但她从来不吃。”父母听了,就教儿子:当美女再来时,一定要力劝她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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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夜,美女果然又从画中下来。公子一再要她吃些糕饼,她见盛情难却,便吃了一些。到了天色渐明时,她想走竟走不开,最后只好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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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白天,她看起来就跟活生生的人一模一样,只差不能说话而已。后来,公子和她结为真正的夫妇,而他羸弱的身体也慢慢恢复健康。(南村辍耕录;明.陶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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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二 南昌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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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南昌县,有两位书生某甲和某乙,一个年长,一个年少,一起在北兰寺读书,两人惺惺相惜,形同莫逆。有一天,年长的某甲回家后忽然暴毙,年少的某乙不知情,仍旧在寺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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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某乙见夜色已深,正准备上床就寝,某甲忽然推门进来,坐到床沿,拍拍某乙的背,说:“我和你分别还不到十天,竟得急病而死,如今已成泉下之鬼,但想你我朋友一场,难以忘情,特地来和你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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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乙一听,浑身直打哆嗦,吓得说不出话来。某甲安慰他道:“我若想害你,怎么会将真相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害怕。我所以来找你,是有几件身后之事想拜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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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乙此时才稍稍安心,问他要托何事。某甲说:“我家里还有七十多岁的老母和未满三十岁的妻子,每年只要有几斛米,她们就不会饿死,希望你看在朋友份上周济她们,这是第一件。另外,我有一些文稿尚未付印,麻烦你能替我安排镌刻出版,好让我的名字不致因死而灭,这是第二件。又,我还欠了笔店数千文钱,希望你能替我还清,这是第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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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乙一一答应,某甲於是站起来,说:“既然蒙你答应,那么我就告辞了!”说著就准备离去。某乙见他言语颇近人情,而且容貌也一如往日,内心的恐惧感渐渐消失,不禁流著眼泪强留他说:“此去我们就永别了,你何不多坐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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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甲闻言也跟著流泪,於是又转回坐到床边,和某乙再话生平。但才说了几句,就又站起来说:“我真的要走了!”不过这次某甲却站著不走,两眼还直直瞪著某乙,容貌也渐渐腐败丑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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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乙不觉心惊,催促他说:“话都说完了,要走,你赶快走吧!”但已变成尸体的某甲就是不动,某乙急得猛拍床铺,大叫:“走啊!你走啊!”尸体还是充耳不闻,屹立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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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乙这时吓得心惊胆跳,站起来就往外狂奔,而尸体也跟著他奔出房门。某乙跑得越快,尸体也就追得越快。如此追逐了数里路,某乙翻过一道墙跌倒在地;尸体追到墙边,无法翻过去,却仍将头探到墙外,嘴边口水涔涔而下,流得某乙满脸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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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天亮,有路人经过,发现昏迷的某乙,用热姜汁灌他,他才苏醒过来。而某甲家人也正为尸体失踪著急,四处寻找不得,听到消息,才慌慌张张来抬回尸体入殓。(子不语;清.袁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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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2-7-18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就没有,楼上的也没有吧
发表于 2012-7-18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 发表于 2012-7-17 16:38
; V. Y/ \. d2 w, v/ {楼下的木有小鸡鸡

1 W" N6 t% [- S: K# V看到你几处都是这种顶贴,希望下次不要这样,团结友爱!共同支持西太湖论坛
发表于 2012-7-1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我不是三楼,无神论者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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