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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加速
发表于 2016-11-29 12:05
女子参加聚会醉酒后溺亡 法院:同桌四人都要担责
常州36岁的纪女士与朋友聚会后,在回家途中不幸溺亡。纪女士父母将一起喝酒的四个朋友告上法庭,索赔90万。法院:纪女士对自己的行为应负主要责任,而共同饮酒的朋友未采取安全护送、通知家人等有效措施,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华佗
发表于 2016-11-29 16:02
聚会还是不要劝酒喝醉好不然出了事情害人害己啊
今非昔比
发表于 2016-11-30 22:42
爱情的投入和产出从来不成比例,一厢情愿的牺牲到头来感动的往往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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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参加聚会醉酒后溺亡 法院:同桌四人都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