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太湖论坛—常州最大的百姓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59|回复: 2

[说身边事] 女子参加聚会醉酒后溺亡 法院:同桌四人都要担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29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州36岁的纪女士与朋友聚会后,在回家途中不幸溺亡。纪女士父母将一起喝酒的四个朋友告上法庭,索赔90万。法院:纪女士对自己的行为应负主要责任,而共同饮酒的朋友未采取安全护送、通知家人等有效措施,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3 V: L: b) p& F, p' o) `
发表于 2016-11-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聚会还是不要劝酒  喝醉好  不然出了事情害人害己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30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的投入和产出从来不成比例,一厢情愿的牺牲到头来感动的往往是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北京秋花无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州站(QQ1415467672,1023578465)|西太湖论坛 ( 电话:18115021719 京icp备12035374号 经营性许可证:京icp证120520号 )

GMT+8, 2025-6-21 00:14 , Processed in 0.05236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