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江汉区公安分局万松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刚买的苹果X手机在武广某化妆品店内遗失,请求民警帮助。
4 T( u0 L N4 B/ {2 _. _0 f 接警后,万松所民警调取了该化妆品店内的视频监控,发现原来是报警人结账时,不慎将手机遗忘在柜台。 - z% y9 u: \8 g- z
通过视频监控,民警看到另一名女性顾客捡到手机后,作出询问的姿态,无人回应后便将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包里。 商家通过调取支付流水,找到了拾得者的联系方式。 在确定了拿手机女子的相关信息后,万松所民警秦洁几次通过电话联系女子,对方始终拒绝。
" y9 r0 y. N% S, n/ F “我没有看到手机!”11日,电话终于接通后,一听到是问有没有捡到手机,这名女子却遮遮掩掩,不愿承认。 “我是警察,我们已经在监控录像里看到你拿走这部手机了。”秦洁告诉这名女子。
# ]+ U1 N2 x3 M* J+ F, s* n “哦……那你们把监控视频拿给我看看。” 3 K$ z" G W& G
应该女子的要求,秦洁带着监控视频来到其工作单位,可从上午9点直到中午12点,都没有见到其身影。
, C3 d2 f0 M9 H8 o# [5 I* E) S A; q 秦洁再联系,对方却改口称手机已被自己扔掉。
3 `1 m* O" j$ z4 R1 ?6 i 接下来,秦洁向该女子手机连续发送短信进行法律宣讲,告知恶意不归还捡拾物品的法律后果。
9 R! X2 A" _3 \* ?# U 7天里,秦洁向拾物者拨打10多通电话,与对方来回发送了41条短信。在他苦口婆心的说服下,这名女子终于同意将手机归还到万松派出所,并通过民警返还给了失主。 ; K6 V+ i7 v" T- T/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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