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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江汉区公安分局万松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刚买的苹果X手机在武广某化妆品店内遗失,请求民警帮助。
4 ^' w! i! R$ ~5 X 接警后,万松所民警调取了该化妆品店内的视频监控,发现原来是报警人结账时,不慎将手机遗忘在柜台。
6 s' U& H* T7 e7 B C: V8 V6 y 通过视频监控,民警看到另一名女性顾客捡到手机后,作出询问的姿态,无人回应后便将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包里。 商家通过调取支付流水,找到了拾得者的联系方式。 在确定了拿手机女子的相关信息后,万松所民警秦洁几次通过电话联系女子,对方始终拒绝。
+ Z5 `3 l# s% D& {% n' c5 S8 Y “我没有看到手机!”11日,电话终于接通后,一听到是问有没有捡到手机,这名女子却遮遮掩掩,不愿承认。 “我是警察,我们已经在监控录像里看到你拿走这部手机了。”秦洁告诉这名女子。 + B" P; \& Y+ o- b, m
“哦……那你们把监控视频拿给我看看。” * s) B% d" n$ u7 X o+ P# V
应该女子的要求,秦洁带着监控视频来到其工作单位,可从上午9点直到中午12点,都没有见到其身影。
1 i- a6 I7 }# ^9 v5 p u% p 秦洁再联系,对方却改口称手机已被自己扔掉。
" v# I$ |! K1 i 接下来,秦洁向该女子手机连续发送短信进行法律宣讲,告知恶意不归还捡拾物品的法律后果。
3 P( Z5 h8 e7 ?6 G- n0 x9 I* T 7天里,秦洁向拾物者拨打10多通电话,与对方来回发送了41条短信。在他苦口婆心的说服下,这名女子终于同意将手机归还到万松派出所,并通过民警返还给了失主。 ' [( q5 W3 E1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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