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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江汉区公安分局万松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刚买的苹果X手机在武广某化妆品店内遗失,请求民警帮助。
1 \9 u- c( l- }% A 接警后,万松所民警调取了该化妆品店内的视频监控,发现原来是报警人结账时,不慎将手机遗忘在柜台。
' b/ g3 ?' e0 {; D" B& o, [( ] 通过视频监控,民警看到另一名女性顾客捡到手机后,作出询问的姿态,无人回应后便将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包里。 商家通过调取支付流水,找到了拾得者的联系方式。 在确定了拿手机女子的相关信息后,万松所民警秦洁几次通过电话联系女子,对方始终拒绝。 * ~) h) t7 g4 P; S6 {% ~4 G
“我没有看到手机!”11日,电话终于接通后,一听到是问有没有捡到手机,这名女子却遮遮掩掩,不愿承认。 “我是警察,我们已经在监控录像里看到你拿走这部手机了。”秦洁告诉这名女子。 . l ~* B5 e/ E8 U7 X5 Y* @' \
“哦……那你们把监控视频拿给我看看。”
0 k5 D7 o- L3 I& E 应该女子的要求,秦洁带着监控视频来到其工作单位,可从上午9点直到中午12点,都没有见到其身影。 % ~3 A: J1 e5 d) g* @1 f
秦洁再联系,对方却改口称手机已被自己扔掉。
2 ~+ N2 @3 ~; ~$ |0 }8 U3 c# q8 U% M 接下来,秦洁向该女子手机连续发送短信进行法律宣讲,告知恶意不归还捡拾物品的法律后果。
+ j8 ]) o8 V4 n2 }, e; J. [ 7天里,秦洁向拾物者拨打10多通电话,与对方来回发送了41条短信。在他苦口婆心的说服下,这名女子终于同意将手机归还到万松派出所,并通过民警返还给了失主。 7 K' J" C# s& A# S/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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