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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南宁一初中生持刀追砍同学,学校不能开除、警方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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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5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郑是南宁市友爱南路学校初二的学生。10月21日下午,同班的谭某亮、同年级的李某军等同学,将他掳到万秀村对面一个小广场,不仅围殴他,还拍下视频发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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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视频显示,有4名学生对小郑拳打脚踢,还说脏话辱骂。其中一人拿拖鞋打他的头,并说道:“宾馆的拖鞋,都给你拍烂去!”
     小郑说,上学期期末考试时,他和谭某亮发生言语冲突,放学后谭某亮纠集一帮人在校外称要“打他”,体育老师知道后将他们赶离,谭某亮因此怀恨在心。
    22日上午,警方和学校组织家长到校调解,李某军的父亲称在外地,未到场。
     经沟通,3名打人的学生向小郑道了歉,并写了检讨书,家长们也表示会赔付医药费。
     大家以为事情到此结束,谁知在22日下午,小郑在骑电车上学途中,竟被李某军持刀追砍,他吓得弃车而逃。
     据学校领导介绍,“他是一名‘问题学生’,让学校很头疼。”
     李某军父母离异,他和父亲在万秀村租住。他常逼着同学要钱,在校内外打架,“班主任是女的,有时讲他几句,他都要冲上来打她”。
     学校常对李某军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并多次叫他父亲到校沟通,“最终还是没起到效果”。
     这学期,李某军仅在开学那几天露面,之后一直不见人影。
     如今,李某军不在学校,因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不能将他开除。为了保障小郑的人身安全,校方建议家人每天接送他上下学。
    知情人告诉记者,李某军自称“万秀村老大”,曾多次实施盗窃被警方抓过,但因他未满16岁,大家都拿他没辙。
     唐山派出所有关民警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犯重大刑事案件,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小郑被打立不了案,只能对打人者进行批评教育,然后联系监护人领回家加以管教。
     10月21日,小郑的家人打电话给李某军的父亲,对方直言称:“我管不了他,不管了,随便你们怎么处理。”
     23日下午,记者联系李某军的父亲,对方说了一句“我在外地”之后,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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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5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该改改了啊    要保护未成年人受害人的利益啊    而不是纵容施暴者   感觉有时候未成年人就像有块免死金牌在身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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