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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爱纯净水]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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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硕士,硕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 _3 @$ [0 L8 i3 @+ \  r" ]启示:知识改变命运——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1 L; U1 R! g$ C! i- Q0 |; P-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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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氓也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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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懂法律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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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3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文化真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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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文化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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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4_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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