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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动态] 20岁男子和13岁常州女友发生性关系被判强奸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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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张某在网上认识了13岁的小芳,一次小芳离家出走来到张某家。小芳把张某当成自己的男友,张某也与其发生了关系。近日,张某犯强奸罪被常州武进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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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T6 p3 e& k1 v  去年9月20日晚10时许,常州市武进湖塘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位胡姓女士的13岁女儿小芳失踪,疑被人拐骗出走。13岁的花季少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父母眼中的乖女儿,为何会突然消失?民警的调查揭开了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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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5月,小芳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后不久,双方又各自重新组建了家庭。小芳暂时跟随父亲生活。一向乖巧要强的小芳无法适应家庭的巨变,她觉得父母已经不再重视与关心她。为了重新获得父母的关注,小芳想到了离家出走。1 l1 `0 x9 E+ F; G! z* w) K

! z8 l) C7 {/ k  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持、没有必备的生活技能,孤立无援的小芳想到了自己20岁的男友张某。据小芳陈述,张某是自己在网游上认识的,因兴趣相投慢慢发展为现实中的朋友。在QQ聊天的过程中,小芳认为张某性格很好,又十分关心和照顾自己,就把张某当成自己的男朋友。张某称自己十分喜欢小芳,特别是在知道小芳的家庭情况后,并没有看不起她,反而觉得更应该珍惜和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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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离家出走的小芳在张某的经济支持下来到外省的张某家开始了离家出走的生活,在此期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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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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