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件高兴的事情。消费者王薇华两年前在购买弘阳广场的住宅房时,被抽中了特等奖,得到了一张价值10万元的装修基金券。这个月的17号,新房按期交付,王薇华也开始准备着手装修。不过手握10万元装修基金的王薇华,却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花出去。' ^& O/ ?- e+ i8 ^: d8 K4 V
这套近90平米的毛坯房,就是王薇华在两年前购买的。目前她手里有两张装修基金的券,一张价值5000元,一张价值10万元。其中5000元是每个业主都有的,而10万元则是中奖得来的。“我们正好抽到的特等奖,抽完之后我也去找他们办公室问过的,他们说今后你去找365网,把这个券换成小票,过后我也打电话到365网去问过,他说等到你来用的时候,来换,我会来帮你们换的。”- |2 ] q- A% D& W9 `! k8 F
10万元的装修基金,对于工薪阶层的王薇华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对于这样的运气,王薇华自然十分开心。两个月前,王薇华拿着这105000元的装修基金券,找到弘阳广场的开发商,准备筹备装修的事情,不料却被告知该券的发放单位365网常州分公司已经易主。王薇华发现,这张装修基金券上除了有365网的章之外,还有弘阳广场的章以及logo。) h# p! h2 d) ]7 B. ?
记者随后和王薇华一起来到九洲数码城,找到365网常州分公司的经营场所,不过却被告知前公司已经搬离。记者从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陵分局了解到,江苏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已于2016年2月29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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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因为双方分歧较大,协商不成,目前调解已经终止。不过兰陵分局的副局长沈国军表示。这个10万元的抽奖本身就是违法的。天宁区市场管理局兰陵分局副局长沈国军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进行有奖销售所赠送的商品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如果说超过5000块钱,那么它就构成了一个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对这样的商家进行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储宁表示:“这个票面上盖了一个弘阳广场的章,虽然不规范,但是从发放奖券当天的情况、本身活动场地在弘阳广场内,参加活动的人又必须是购买弘阳广场房屋的业主,综合这些来看,购房者是有理由相信,这个活动是由365网站以及弘阳广场的开发公司一起搞的活动。当然如果弘阳广场认为365网站超过双方合作的意愿或者代理权限,私自进行了相应的抽奖活动造成他损失,也可以向365网站进行追偿。”
/ U6 G( ~) O, C4 y0 o T 不过法律界人士指出,王薇华主张的权利不应当是票面上的十万元,而只有5000块。“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于抽奖行为最多的奖金不能超过5000元,也就是说超过5000的部分都是被法律强制性禁止的,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虽然票面上有十万元,但是实际上消费者能够得到的应该是5000元的装修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