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太湖论坛—常州最大的百姓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33|回复: 2

[百姓爆料] 两白领网恋闪婚又闹闪离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31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阎良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闪婚又闪离的案件,令人感叹的同时又令人深思。
  小刚和妻子小妍都是毕业不久初入社会的“白领”,都有着不错的工作。2015年12月,两人通过微信中“附近的人”功能互相添加为好友,经过短暂的交流,倍感投缘,便相约见面。在相处了一周后,两人不顾亲朋好友的劝告,到婚姻登记部门领证结婚。婚后两人度过了一段蜜月期,随后两人在商量举办婚礼、与家人相处等问题上产生了矛盾,自2016年5月起,两人开始分居。前不久,小刚起诉至阎良区法院,要求与小妍离婚。阎良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认为小刚和小妍目前的情况并不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驳回了小刚的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方了解小刚和小妍的相处过程、家庭背景及二人对目前婚姻问题的看法,多次组织双方及双方家人进行调解,希望帮助两位年轻人走出当前的婚姻困境。小妍表示与丈夫的矛盾并不严重,双方感情也很好,不愿意离婚,小刚离婚的想法却非常坚定。在多方劝解无果后,法院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角度综合考虑,认为二人婚前互相了解及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均很短,对于婚姻大事未经充分考虑,仓促结婚后又要快速离婚,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及未来生活均非常不利,目前两人的情况并不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应留给两个年轻人相互磨合的时间和让婚姻回归理性的空间,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

; k6 j: C* Y; H2 W
发表于 2016-10-31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离婚不是闹着玩的 想想好在做决定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2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贫僧碰巧路过此地,见到在此大吹牛B,妖惑众生,唯害苍生,老纳一心向佛,心存善念,于心不忍,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精神,唯有捡起一根树枝对着菊花猛刺过去,口中念念有词:我顶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北京秋花无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州站(QQ1415467672,1023578465)|西太湖论坛 ( 电话:18115021719 京icp备12035374号 经营性许可证:京icp证120520号 )

GMT+8, 2025-6-20 01:43 , Processed in 0.05194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