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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88岁老人4个子女却无人养 母亲与子女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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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8岁的林奶奶膝下有3个儿子和1个女儿。她诉称,因为丈夫去世多年,她含辛茹苦将4个孩子抚养成人,子女目前生活状况殷实,现在她因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有病在身,向子女主张赡养权利但没有结果。为维护合法利益,老人不得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子女赡养她。
      林奶奶的3个儿子没有进行答辩。其女儿称,她没有经济来源,没有能力赡养母亲,若母亲生病卧床,她愿意轮流服侍。
     巢湖市法院审理认为,林奶奶已经年满88周岁,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子女赡养。老人的4个子女,均未满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均应承担赡养义务。 4个子女在各自负责的赡养期内,应妥善安排好老人的衣食起居,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 法院判决,林奶奶由4位子女依次轮流赡养,每人的赡养期为两个月,赡养期间,由赡养人负责老人的衣食起居,医疗费用首先由老人从自身积蓄中予以承担,不足部分,由3名儿子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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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让人心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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