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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小学生文具店偷东西被老板张贴照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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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9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杨家坪前进路一地下通道开文具店的官先生十分苦恼,因为店铺时常遭盗窃,就算逮到了“小偷”,当面教育,甚至请家长也不见效果。近日,他突发奇想,将监控拍下的“小偷”照片打印张贴在店铺门口,没想到引来了争议,他赶紧将照片撤下。

  逮着“小偷”,通知家长无果

  昨日,记者来到了该文具店。发现店铺门口已经没有了打印的照片,不过在店内柜子的下层,店主官先生拿出了早前监控视频抓拍的“小偷”照片。

  官先生表示,文具店营业了几个月,时常丢东西,不久前,他特地安装了监控,还贴出了警示标语,但收效不大。通过观看监控,他很快就抓住了一名“小偷”,他是附近一所小学的学生。

  “我也不难为他,想让他认识到错误并改正!”官先生表示,该小朋友上一次拿走了一个价值70元的玩具,这次逮住他后,只是记了他的名字、班级,让他回去将玩具拿来归还或付钱购买。

  然而,这名小朋友一去不返。他找到了该小朋友的老师,也联系了其家长,但是家长就是不出面解决此事。

  贴照片警示

  过往居民都说不妥

  想到店铺每月损失至少1000元,为了警示小朋友,停止“偷窃”行为,官先生便将“小偷”的照片贴了出来。而那位家长也很快出面,将玩具付款。然而,虽然贴照片带来了一些实际的效果,但此做法,立即引起了过往居民的反感和反对,很快就有市民对官先生进行了劝说。

  官先生也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妥。随即将照片撤下。官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不贴照片,即便贴出告示,告知有摄像头,但是还是有人偷偷拿小东西。官先生很无奈,除了当面教育,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私贴照片侵犯了隐私权

  重庆王家律师事务所刘洋东主任表示,根据相关法律,私自张贴“小偷”照片,已经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店主应该将此事通知家长和老师,由他们出面教育。

  教育专家:孩子“顺手牵羊”不容忽视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周晓燕表示,孩子10岁以前,处于好奇的阶段,分不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没有价值观。可能因为好奇和喜爱,就偷拿人家的东西。

  家长的正确应对方法主要有这几种:1.低调处理,不要给孩子贴上“小偷”的标签;2.听取孩子拿东西的想法,让孩子明白这样做会让对方着急、难受等后果;3.让孩子主动还回去,并给对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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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9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偷针,大了偷金!不知道家长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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