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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男子身缠"炸弹"要与前任同归于尽 不料是火腿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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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8日,“炸弹!”这一敏感的字眼,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绥芬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和当地派出所出动了多名警力,将身绑“炸弹”、扬言要与前女友同归于尽的男子李某抓获时,发现自制的“炸弹”竟然是四根火腿肠。
! B/ K" B3 ]& ~* ~% }     据悉,今年30岁的李某之前处了一个比他年纪稍长的女朋友,后来两人分手。李某多次找到女方想要谈谈感情问题,可是对方却不愿见他。11月28日这天,李某再次约女方谈谈,结果没能如愿。李某越想越生气,一门心思想见到女方,就想到利用“炸弹”威胁的方法,吓唬女方跟他好好谈谈。于是,他按照炸弹的模样,买回四根火腿肠,用牛皮纸包裹起来,再把四根火腿肠绑在一起,制成了四根“炸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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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李某把“炸弹”绑在了身上,然后给前女友发去微信,扬言如果她再不露面,他就用炸弹炸死她和家人,然后指定了约会地点。不仅如此,李某为了做得更加逼真,他又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姐姐,表示想要与前女友同归于尽。
      李某的姐姐怕弟弟做傻事,立即报警。绥芬河市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首先从李某的户籍信息获得了他的体貌特征,然后将多名警力分成几个小组,在绥芬河市某广场进行地毯式搜寻,但都没有找到该男子。民警分析可能是男子看到广场上出现这么多警察,便不敢露面。于是,民警将李某的姐姐和父亲接到绥北派出所,在其父亲和姐姐的劝导下,男子最终投案自首。
      随后,此案被移交到城镇边防派出所。当派出所民警看到“炸弹”的真实面目时,顿时啼笑皆非。李某对自己犯下的“糊涂”事供认不讳。目前,因李某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城镇边防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李某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发表于 2016-1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浪费警力啊 就拘留5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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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道,全凭于心,心在哪里,道就在哪里。道在心里,不在嘴上。所谓大道三千。万事皆有道理。做人要信道,但不可迷道;要悟道,但不可求道;要明道,但不可证道!所行之事,善念为先,其次为义,最后虑己。凭心为之,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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