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太湖论坛—常州最大的百姓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91|回复: 1

[百姓爆料] 男子翻窗入室勒脖割腕女同事 竟是"因为爱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肥西县某塑料制品厂职工张某,对女同事勒颈、割腕,企图将女同事至于死地,而他做出这一切疯狂的行为,竟是因为对这位女同事的爱慕之情。近日,肥西县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
      原籍定远县的张某与被害人小燕(化名)是同事,平时关系比较好。小燕离异后,张某更是对小燕心生爱慕之情。
      2015年10月初,张某在与小燕聊天过程中,小燕有关家庭的话题引起张某不悦。张某得知,小燕与前夫离婚后仍住在一起,前夫经常夜不归宿,小燕也准备寻找其他的感情归宿。张某听后非常不满,竟产生了杀死小燕的念头。
    同年10月25日,张某得知小燕一人在家,凌晨3时许来到肥西县某小区小燕家楼下,攀爬至3楼小燕家室外,从卫生间窗户进入屋内。入室后他看到小燕一人熟睡,便双手掐住小燕的脖颈数分钟,又用小燕床头的数据线将小燕勒昏。张某松开手,见小燕仍有呼吸,又从厨房找来一把菜刀割断小燕的手腕。
     作案后,张某离开小燕家。约半小时后,张某认为小燕已经死亡,便用小燕的手机报警投案。
      肥西警方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在小燕家小区门口将张抓获。庆幸的是,经抢救,小燕脱离生命危险。
     张某归案后,家人认为他的行为不合常理,提出对张某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经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经鉴定,小燕为重伤二级。 肥西县法院认为,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实施杀人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杀人未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赔偿小燕医药费等经济损失13.26万元。
" [; \' b8 G; f2 n' k
发表于 2016-12-8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医保和寿险的,天黑后不要见义勇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北京秋花无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州站(QQ1415467672,1023578465)|西太湖论坛 ( 电话:18115021719 京icp备12035374号 经营性许可证:京icp证120520号 )

GMT+8, 2025-6-21 19:20 , Processed in 0.05472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