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早上7点左右,金华磐安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磐安县新城区高速路口附近,停在路边的四辆小轿车莫名其妙就发生了不同程度受损,肇事车辆逃逸。
; {* x5 V+ l9 G. V4 i; y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共有4辆车被撞坏,其中两辆车损坏比较严重。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民警全力查找肇事逃逸车辆,调取监控后发现,四辆车损坏的原因,是一辆白色小型货车。
' _4 Z0 V; t3 P" B7 x/ W2 a 在凌晨零点10分左右,这辆白色小型货车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四辆轿车,仔细一看,车上却没有驾驶员。 民警根据白色小型货车车牌号,找到了小货车驾驶员。经过交警了解得知,小货车驾驶员姓马,磐安县安文镇人,当晚从磐安县尚湖镇运货至新城区,到达目的地后停在了一旁的路边准备卸货。 然而疏忽大意的马某,在下车后忘记了拉手刹,由于事发路段的水泥路面存在坡度落差,车子随即慢慢往前滑动,顺着坡道滑下,开着驾驶室车门又无人驾驶的小货车,失控冲出了40多米,撞坏了4辆轿车后才被挡停。 “我当时也没仔细看,感觉车应该没什么刮擦,就走了。”马某自称没发觉车损。办案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周边酒店的监控录像发现,发生小货车后车门被相撞的小轿车卡的紧紧的,马某是顺着相撞小轿车的引擎盖,爬窗进入了驾驶室,才快速驱车驶离了现场的。 因为涉嫌肇事逃逸,马某不仅要为他撞坏的4辆车“埋单”,还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对马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2000元,可并处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同时因为马某还处于实习期,其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记录,被依法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